做好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导语: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基础教育师资保障,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就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下面是我收集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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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评价标准。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更加符合一线教师工作实际,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正高级教师评价标准,发挥正高级教师在城乡各地区的引领作用,让更多优秀教师“跳一跳能够得着”。要加大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支持,促进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公平、更加均衡,评价标准要综合考虑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可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课程)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侧重考察其工作业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二、进一步创新评价机制

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参考工作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探索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多方评价形式。坚持采用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相结合,倡导“推门听课”、“随机抽题说课”等形式,增加基本能力素质的考核。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进行单独评审。

三、进一步做好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各地要按照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政策导向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的标杆和楷模。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数量仍实行总量控制,由两部统一确定各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数量(见附件)。根据中央有关部门所属高校(以下简称“部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教师情况,部分地区正高级教师指标数量进行了适当增加。要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30%。要严格履行正高级教师评审结果备案手续,未经备案的,两部不予认可。

四、推动部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入轨

部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按照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原则上不改变现有管理模式,行政隶属关系和人事管理权限在高校的,可由高校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地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行政隶属关系和人事管理权限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纳入地方统一实施。

部属高校要妥善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和人员过渡工作。现有在岗中小学教师按照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改革后的职称(职务)体系。改革前评聘的正高级职称(职务),按照“老人老办法”管理,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评审委员会认定取得新的中小学正高级职称。

自行组织评审的部属高校要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附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数量,不得开展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纳入地方统一实施的,在各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内统筹安排。正高级教师评审结果通过相应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团体、军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置的幼儿园按照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开展教师职称评审。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主体作用,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建议,合理引导教师预期。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建立投诉机制,打通教师 *** 渠道。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严厉查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日常考核和聘后管理,通过岗位聘用、岗位考核、竞争上岗、解聘辞聘,建立退出机制,实现能上能下。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是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共同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早部署、早开展,共同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各项工作,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年底前报两部备案。各地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督查。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两部报告。

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2017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黑龙江省2017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0月16日-29日

2017年福建省卫生高级考试报名时间截至日期10月25日

2017年青海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0月30日至11月7日

2017年贵州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3日至12日

2017年河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6月28日~7月12日

2017年山西省卫生系列和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考试青海2017职称评审通知的通知

2017年新疆兵团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0日至21日

2017年浙江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月15日-3月9日

2017年安徽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日至10日

2017年海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4-20日

017年天津市卫生高级考试报名时间8月4日至8月9日

2017年宁夏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3月8日至12日

2017年新疆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日至20日

2017年甘肃省卫生高级考试报名时间3月6日至17日

2017年湖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5月18日~30日

017年重庆市卫生技术副高考试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17日

2017年四川省卫生副高考试报名时间12月30日至1月22日

2017年河北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月6日至22日

2017年云南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月23日至3月3日

2017年内蒙古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20日至2月16日

2017年江西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月23日至2月15日

2017年辽宁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4月24日至5月22日

2017年卫生部直属单位卫生高级考试报名时间3月7日至3月22日

2017年湖北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6月12日-6月22日

2017年广东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月6日至15日

2017年江苏省卫生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时间2月10日至3月3日

2017年广西省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月18日—2月13日

青海2017职称评审通知,青海省高级职称评审

年度卫生高级职称什么时候考试

基本是一年一次青海2017职称评审通知,每年大致在7月份进行考试。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副高: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青海2017职称评审通知,受聘中级职称职务满5年

(2)大专学历,受聘中级职称职务满7年(申报副主任医师须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工作)

在中级职称职务期间青海2017职称评审通知的工作数量或工时要求

2、正高: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副高职称职务满5年

在副高职称职务期间青海2017职称评审通知的工作数量或工时要求

3、符合下列有关条件,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对于医护们来说,确保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同时,也要具备拿下职称的实力,那该如何做到工作与学习的平衡青海2017职称评审通知?考试宝典APP深耕医学教育二十年,帮助每位学员解决个性化学习问题 ,提升学习能力,陪伴学员共同成长与进步,加速通过考试,助力职场快速晋升!

物证鉴定人职称是副高级职称吗?

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专业类别分为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公证员是指符合法定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司法鉴定人是指在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明确对应关系

明确各级别职称名称及原司法鉴定人职称与统一后的司法鉴定人职称对应关系。

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公证员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四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一级公证员。

司法鉴定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初级司法鉴定人、中级司法鉴定人、副高级司法鉴定人、正高级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职称按司法鉴定执业类别分为四个专业方向,分别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其中,法医类的职称名称为法医师、主检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法医师。其他专业方向在职称名称后标注,如初级司法鉴定人(物证类)等。

原司法鉴定人职称与统一后的司法鉴定人职称对应关系为:原助理工程师对应初级司法鉴定人,原工程师对应中级司法鉴定人,原高级工程师对应副高级司法鉴定人,原正高级工程师对应正高级司法鉴定人。法医类司法鉴定人职称名称不变。

动态调整专业设置

根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职称专业设置。对从业人员数量较大、评价需求稳定、发展良好的专业,持续稳定开展评价工作;对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新兴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符合条件的增设为新的职称专业;对未来评价需求缩减、从业人员减少的专业,及时调整或取消。

注重德才兼备

要以德为先,把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评价标准的首位,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坚决拥护中国 *** 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爱岗敬业,科学公正,勤勉尽责。

通过个人述职、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方面的评价,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社会责任,对学术和执业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突出对能力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

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根据公共法律服务职业特点,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的倾向,突出评价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业绩和贡献。

不把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申报职称直接判断依据,解决在成果评价中过分依赖论文、论著的问题。

推行代表作制度,结合实际建立成果代表作清单,淡化数量要求,注重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所做工作的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

引导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创新思路,提高专业能力,积极投身法治建设。

实行分类评价

分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评价标准,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

对于公证员,探索引入公证书、理论文章、指导案例、创新业务等成果形式,重点考察独立承办业务、理论和实务研究、指导业务开展、加强公证机构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办理公证的质量、数量,开拓新型公证业务,办理重大、复杂、疑难公证法律事务,开发编制业务软件,开展指导培训,发表指导性业务案例等工作成果质量。

对于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意见书、指导案例、参与完成技术管理、参与完成技术项目、制定标准规范、参与法律援助、出庭质证、专家辅助人出庭、参与公益鉴定活动等可作为业绩成果条件;重点评价司法鉴定实务数量、解决疑难复杂司法鉴定案件、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入选国家和京津冀专家库成员、新技术新 *** 运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水平。

制定省级标准

在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行业属性、岗位特点及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司法厅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科学制定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评审条件由省司法厅研究制定,于2022年2月底前印发执行。

丰富评价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个人评价和团体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通过考试考核、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案卷抽样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评价,为涉密部门和特殊技术人才开辟特殊通道,采取特殊评价办法。

拓宽职称评价渠道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限制,畅通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才的职称申报渠道。

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公立机构中各种方式使用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在促进法治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能力要求,重点考察工作业绩。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职称评审。

对在公证机构改革中由行政编制转为事业编制的公证员,可不受职称层级限制,依据学历资历条件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级别职称

最新通知,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如何评审

各个省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做法有所不同,以湖南省邵阳县为例,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要求,以及邵阳县实际情况,邵阳县2017年教师职称申报具体工作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审核

申报单位要对参评对象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须逐一审核原件,并在对应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材料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管理制度。

申报单位没有审核签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参评人员名册、电子信息、评审表(要明确到申报人所在具体单位,单位信息必须与单位印章一致)、其它参评材料与材料袋封面信息须准确一致。

2、公示

申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参评对象的岗位情况、申报职数情况、参评对象量化考核排名情况、推荐参评对象名单、参评对象业绩等材料、评审通过结果等进行公示。

扩展资料

参照《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级、一级、二、三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及要求》之一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种类、要求及排列顺序:

1、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2、信息技术提升工程结业证书、发展测评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审核公章)。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长期扎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30年申报高级教师的参评人员,免普通话证)。

4、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证明书,高级教师2012年--2016年学分(专项培训240分、校本研修120分)、一级教师2013年--2016年学分(专项培训192分、校本研修96分),二、三级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办理好转正手续。

5、人社部门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更高学历证书原件(长期扎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30年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中小学教师,学历放宽一个“台阶”)。

7、最后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人事档案室人员签名)。

8、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

9、读书笔记(近3年,2万字以上,一票否决项)。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近五年(2012-2016)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一级教师职务近四年(2013-2016)的考核表每年1份,还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证书》原件。

11、资历、学历破格者,须按省规定的破格条件,提交破格综合报告及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相关辅证材料。

12、任现职以来受处分的,由单位提供当时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的专题说明材料。

13、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需提供《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1份(用A3纸打印,并在公示结果栏中填写“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同意申报”)。

14、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照《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级、一级、二、三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及要求》第三条,材料整理及要求。

(一)材料填写及组织的基本要求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规范工整,不得马虎潦草,更不得任意涂改。填写“姓名”时,应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填报“专业名称”一致。

2、送审材料中所提交的证件、证书、论文、教案、读书笔记、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伪造、涂改或借用、窃取他人证件和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在评审表中的“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登记,并按要求由同一工作部门两人以上签名证明(差额申报对象相互签名证明),经本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证明人除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签字外,还须在其所出证的材料及材料复印件上签名。

3、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部门印章。

4、任现职以来在多个单位工作的,涉及在前单位任职期间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前单位公章。

5、审查核实手续完备,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申报人员参评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6、贴写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一律使用70G以上A4纸作底粘贴。

7、报送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所有材料一次性提交,不得补充、更换。

(二)材料整理及装订

送审材料要严格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1、不需要装订的材料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表》(一式两份)。

(2)有关反映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的材料原件。

(3)原始教案、指导方案、班级幼儿成长档案等。

(4)读书笔记。

(5)《公示表》

(6)不适宜装订成册的材料。

2、装订成册的材料

除以上不需装订的材料外,申报人员按要求和排列顺序分“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类装订成册,每本材料都要 *** 目录、封面和封底,封面上要注明“×××同志申报×××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同志申报×××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要求美观、整齐。

(三)材料袋标识及规格要求

1、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或送审)单位、申报何系列、何职务及何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并列出送审材料目录。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在(送审)单位。

2、送审材料一般为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3袋,材料使用牛皮纸纸质袋。

3、美术等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邵阳县人民教育局 - 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邵阳县人民教育局 - 中小学教师申报高、一、二、三级资格评审材料要求

青海省2022年职称评审时间

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022年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3年1月至3月,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