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若干规定

之一条 为了实施科教兴青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普及以及相关青海省农牧业职称评审的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实行各级人民 *** 分级负责和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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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 *** 制定全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重大科学技术项目,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州(地)》、市、县(区)人民 *** 根据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青海省农牧业职称评审的计划和实施措施,促进本地区的科学技术进步。

各有关部门,根据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科学技术进步的基本要求和发展目标,并采取有效措施付诸实施。第四条 省人民 ***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主管全省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 ***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第五条 各级人民 *** 应采取措施保障农牧业科学技术进步,重视高原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开发研究,促进农牧业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农牧业。第六条 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农牧业科学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综合配套服务。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科学技术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通过技术服务,与农牧业生产者建立互利合作关系,提高农牧业生产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第八条 实行农牧业生产、科学技术、教育相结合,加强农牧业科学技术培训,提高农牧民的科学技术素质。

在农村、牧区逐步推行“绿色证书”制度,考核评审农牧民技术职称。

大力开展科学技术示范乡、示范村、示范户的建设。县、乡人民 *** 可根据农牧业科学技术推广的需要,规划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农牧业科学技术成果试验示范基地。第九条 各级人民 *** 通过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推动企业科学技术进步,使企业成为科学技术创新的主体。

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引导、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限制、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第十条 企业在科学技术进步中的职责是青海省农牧业职称评审

1、贯彻科学技术进步的法律、法规;

2、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管理体制,实行厂长(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制;

3、增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大中型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技术开发机构,其他企业也应建立必要的技术依托;

4、逐步增加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

5、积极引进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并认真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

6、采用和推行国际标准,建立并完善企业技术标准和质量、计量、信息管理规范;

7、建立健 *** 工技术培训制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制度、工人 *** 制度,重视和发挥职工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协会等群众科学技术团体的作用,开展群众性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 *** 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积极组织研究、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加快资源开发步伐,提高资源开发的质量和效益。第十二条 鼓励公民或组织创造发明,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经济建设和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公民或组织可设立科学技术奖励基金,奖励创造发明和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成绩显著的公民或者组织。第十三条 有条件的地区,应有重点地开发高新技术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经省人民 *** 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 *** 要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稳定和发展科学技术普及队伍,不断改善科学技术普及设施和工作条件,支持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科学技术普及活动。

科学技术馆、站和青少年科学技术活动场所的建设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科学技术普及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切实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供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场所和设施,不得改变其用途。第十五条 科学技术机构应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深化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科学技术自身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科学技术机构转制为科学技术企业或与企业合作,走科学研究与生产相结合的道路。

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民营科学技术机构。民营科学技术机构在科学技术立项、技术职称评定、科学技术成果申报等方面与国有科学技术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鼓励国外、省外的组织和个人在本省创办科学技术机构,其科学技术机构与本省科学技术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青海省农牧业职称评审,青海省职称评定条件

初级职称怎么评定呢。需要什么材料,流程…

1、初级评审所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2、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扩展资料:

职称评审专业

工程师类职称项目认证介绍

一、农牧业: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二、医药工程:工程师(药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药用包装)。

三、水产工程: 工程师。

四、经济类 :会计 经济 统计 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

五、建筑工程:

1、工程师、建筑师、规划师(城乡规划、建筑、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概(预)算、环卫工程、堤坝护坡、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

2、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 土 岩 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

3、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技术。

4、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

5、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造价、统计师等。

六、计算工程: 计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

七、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交通工程)。

八、林业工程:工程师。

九、轻工工程:工程师(食品发酵工业、造纸工业、日用化工工业、包装印刷业)。

十、冶金工程: 工程师。

十一、石油化工工程:工程师。

十二、电力工程:工程师

十三、测绘工程:工程师

十四、机械工程:工程师

十五、机械机电类:机械机电 锅炉 设备安装 水利电力 电气 电子等专业

十六、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与系统、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系统工程、电子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青海省2022年农牧系列职称什么时候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1月20日-1月27日)。

经西宁市农牧系列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马文学等3名同志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职称评审有哪些层次可以评审?

一、经济系列职称

1、经济员

2、助理经济师

3、经济师

二、会计系列职称

1、会计员

2、助理会计师

3、会计师

三、统计系列职称

1、统计员

2、助理统计师

3、统计师

四、工程系列职称

1、技术员

2、助理工程师

3、工程师

五、农业系列(含畜牧兽医专业)职称

1、技术员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兽医师)

3、农艺师(畜牧、兽医师)

六、卫生系列职称基本条件

1、医(药、护、技)士

2、医(药、护、技)师

3、主治医师(主管药师、护师、 *** )

一、农牧业青海省农牧业职称评审: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二、医药工程青海省农牧业职称评审:工程师(药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药用包装)

三、水产工程青海省农牧业职称评审:工程师(加工、监测、营销、管理、开发、生产)

四、建筑工程:工程师、建筑师、规划师(城乡规划、建筑、建筑结构、给水排水、

暖通空调、电气、概(预)算、环卫工程、堤坝护坡、施工安装、

建筑装饰、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

五、计算工程:计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

六、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交通工程)

七、林业工程:工程师(土木加工、林产化工、园林绿化、林业区划、造林绿化、水土保持)

八、轻工工程:工程师(食品发酵工业、造纸工业、日用化工工业、包装印刷业)

九、冶金工程:工程师

十、石油化工工程:工程师

十一、电力工程:工程师

十二、测绘工程:工程师

十三、机械工程:工程师(机械设备、加工工艺、制冷、自动化控制、仪器仪表、电工电气、

设备管理)

十四、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与系统、电子仪器与测量、

电子系统工程、电子材料)

青海省2022年职称评审时间

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022年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3年1月至3月,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青海省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1)中级: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后认定;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五年以上、专科毕业七年以上申报中级工程师需具备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2、社保条件:需具备评审地社保

3、能力业绩条件:

(1)中级:参与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完成所承担部门的工作任务;在工程项目中任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三项以上小型工程或相当规模的施工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