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
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国家合格标准为:专业实务300分,实践能力300分。我省有1618名考生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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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场考试前我省定点医疗卫生或疾控机构出具的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天自行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省外返青及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需提供社区出具的“解除隔离通知书”。
3、为更好地开展我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经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9年开始,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提前一年进行。
4、提升评审质量,凡申报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人员,须参加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合格(免试人员除外)。
5、年、2021年、202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合格的,可申报202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未达合格标准的一律不得申报。免考和先评后考对象按苏卫人〔2022〕8号文件执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师资格等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甘发改价格〔2021〕82号)文件精神,202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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