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通知
医疗防疫人员(含中医、西医青海省职称评审2023,卫生防疫,寄生虫、地方病防治,工业卫生,妇幼保健等)的技术职称为青海省职称评审202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住院医师)、医士(助产士)、卫生防疫员(妇幼保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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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副高职务满五年。
在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方面,由省卫健委负责制定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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